第14章 白色圆珠笔
外面太阳升起来的时候,有了温度,温染在空调屋实在是热得慌,脸都闷红了,提议出去写,俩人搬到院子里。
邻居家养的有鸡鸭,两家院子挨的又近,这声音仿佛360度环绕,温染静不下心,写两个字就想扣会儿手机,干脆往桌上一趴。这桌子大,她歪着头看霍笛,正对上霍笛看向她的眼神。
不知道为什么,霍笛看自己的眼神,和平常人看自己的眼神都不一样,柔情中带着一些别的意味,她想不到这个眼神意味着什么。
霍笛问她:“无聊了?”
“是啊,要不你帮我写作业吧。”温染随口一说。
“行,想让我写哪一科?”
“真的?”温染从桌子上弹起来,手麻溜的从书包里掏作业。
本来就没想着来这会写多少作业,只带了三科。
“数学就不用你帮我写了,咱俩差的有点多,你答的太好了我怕老师看出来……你帮我写政治吧!”
温染把政治书拽过来,翻开一单元,上面密密麻麻的笔记,“卷子上有的问题在书上能找到答案,麻烦你啦。”
一张卷子下来,霍笛反到有点庆幸自己没学文科,手都写酸了,答的满满当当。温染了解,所以主动拉过她的手按摩手腕。
“你写的时间长了手也会酸吗?”
“还行吧,写写停停,你看我这中指上的茧子,比初中的还大了一圈。”温染手心朝下,白嫩的手上趴着一只茧子,尤为突出。
“霍笛,你谈过恋爱吗?”
“没,没时间也没喜欢的人。你呢?”
“我也没,没人给我表白。”
“那要是有人给你表白呢?”
“那得看我喜不喜欢。”
如果是我呢?你喜欢吗?你会接受吗?
“你怎么了?”温染歪头凑她面前。
霍笛扬起嘴角:“没事。”
温染跟她告别:“十一点了我该走了,还得去接我弟。”
“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吧。”
“不了不了,我弟是个不好伺候的家伙去晚了他会告状。别送了,我走了。”
“好。”
霍笛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依依不舍,即将消失时,温染回眸冲她一笑,直击霍笛心灵最深处,烙下一个无法磨灭的痕迹。
假期总是快乐且短促的,重新坐回班级时感觉做了一场梦,梦醒了,眼前又是那些背不完的单词写不完的作文,一眼望不到头,不过高三还好,还有六个月。
仅剩的时间足够铭记大好青春。
这天温染得到一本小说,听说是稀有题材,她抱着好奇的心态从同学那排了好久才拿到手。
“两个女的有什么好看的?”赵晴一脸不屑。
“这是新世界懂不懂。”温染撇撇嘴,接着看。
这本书的背景偏玄幻,讲的是一位女主桃蹊为救家族,在勾心斗角的宫殿凭借自己有勇有谋,和对方周旋的故事,故事途中和另一位女主绿蘅惺惺相惜,互相扶持,一路成长。
书不是正版的,附带着原文里一些黄色的桥段,温染无意翻到这些时面色不忍直视,一张脸囧在一起。
“你说为什么有的人会是同性恋啊?”温染问赵晴。
“因为世界很大,无奇不有。”
“那你说喜欢同性,是什么感觉?”
“我哪儿知道?我又没喜欢过。”
赵晴反问了:“如果你是gay,你会喜欢谁?”
温染想都没想:“霍笛。”
而且这个回答还不是:霍笛那样的。是有了一个真真实实的人,一个实物,就站在那里,拥有心跳和血肉。
赵晴接着问:“为什么?因为她总给你小零食?”
赵晴像是一步步带着她走进自己的心灵,看到那个真切的答案……不过,等她看到那个答案的时候,就揭开了真相,一切霍笛接近她的原因。当然,这是后话。
温染:“当然并不是,因为霍笛很好,你不认为吗?”
“我的确这么认为。”赵晴再也问不出什么,因为霍笛确实很好。
有了上次霍笛给写作业的先例之后,每每到了温染焦头烂额都会向她伸出援手。
蓝婧羡慕死了:“怎么没见你给我写过。”
霍笛边写边说:“咱俩离得这么近我可以直接给你讲,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。”
蓝婧:“哎呦喂,说的好听,你怎么不给她讲啊?”